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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制度概要

健康保险证
健康保险证

韩国实施根据收入及财产等每月交纳一定金额保险费的健康保险制度。若加入健康保险,在患病或生育时可按照低廉的费用使用医疗机关。同时还可以定期接受健康诊断。所有的国民都必须加入健康保险,医疗补助受益者除外。

健康保险加入者分为职场加入者和地区加入者。所有工作场 所的劳动者、使用者、公务员及教职员是职场加入者。依靠职 场加入者即负责维持家庭生计的人,若满足健康保险法执行 规则中所规定的抚养条件及收入条件的话,可根据职场加入 者申请成为被抚养者。除职场加入者及其被抚养者之外的人 都是地区加入者。职场加入者的情况,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对应 的保险费为公司支付50%,本人支付剩下的50%,除报酬以 外的其它收入如果超过一年3400万韩元,本人需全额负担从 总收入中扣除3400万韩元后适用100%保险费率的保险费。 健康保险加入者在医院接受诊疗后由国民健康保险工团负担 部分费用,因此可在医院• 诊所以及韩医院以低廉价格接受诊疗。但本人必须承担部分诊断及 治疗费用。另外,还可获得健康体检优惠。健康体检虽有各年龄差异,但通常每两年接受一次。

属于健康保险加入对象的外国人

已进行外国人登录,在提供健康保险的企业工作,以及被聘用为公务员、教职人员的外国人,可以成为公司参保人。已办理外国人登录的人,若非职场加入者或被抚养者,可根据本人申请成为地区加入者。地区加入者需维持符合国民健康保险法执行规则附表9内容的相应滞留资格若 `18.12.18. 以后入境则限在国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申请。自`19.7.16起在韩国国内居住6 个 月以上自然取得健康保险地区加入者资格。只是,即使在韩国国内居住时间不到6个月的外 国人若以留学•结婚移民等事由肯定居住6个月以上者入境之日就可加入健康保险。

加入方法

在职配偶加入健康保险时

可注册为配偶的健康保险被抚养人*,需向国民健康保险工团提交可确认被抚养的资料。

所需资料:被抚养者资格取得申报书、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家庭关系证明(国外家族关系资 料需获得相应国外交部(或海牙认证)确认。(包括韩文翻译本)

被抚养者
意味着本人没有赚钱,用丈夫(妻子)的收入来生活。
外国人在职时
  • 在提供健康保险的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可以加入健康保险。
  • 由公司把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和所需资料提交给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即可。
韩国配偶和外国人都不在职时
  • 个体经营者或临时工等,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可加入地区健康保险。自‘19.7.16.起,居住6 个月以上可自然加入健康保险,若未发放健康保险证书需访问居住地管辖国民健康保险工团 支社后提交外国人登录证副本和申请书,持家庭关系证明书外外国人也可自己去申请。

保险费的缴纳

职场加入者
  • 保险费的缴纳:从每月支付给加入者的月薪中提前扣除,由使用者缴纳。
  • 公司参保人每个月根据薪金需缴纳的保险费用(公司和参保人各负担50%)公司会从每个月的薪金中提前扣除代缴。超过3,400万韩元)缴纳月收入保险费应由个人缴纳。
地区加入者
  • 保险费的缴纳 : 外国人将相应月份保险费截至前月25日之前缴纳(只是,由于追溯取得资格而发生的保险费 在最初保险费合计后缴纳)。根据收入•财产算定的保险费若不到平均保险费水平则课以前年 度11月全体加入者平均保险费,‘19年保险费为113,050韩元。
  • 居留资格为F5、F6的国内永驻外国人保险费缴纳标准与韩国本国人相同,截至下个月10日缴纳。
    ※ 由于外国人及驻外国民健康保险费征收制度的变更 F-1,F-2为25日预交对象。(自2019.1月起)
  • 若拖欠保险费,现在拖欠保险费时第二个月一日丧失健康保险资格,但实施自然适用后若截 至 前月25日未缴纳保险费则从26日起医院保险诊疗将受限,今后法务部续签时预计会确认 国民健康保险工团保险费或其他征收金拖欠事实后反映。
注意事项
外国人配偶若一同登载韩国人健康保险证则需缴纳按韩国人征收标准合计算定的保险费。
* 除结婚移民(F-6)居留资格外,可确认夫妻关系则可各户合并。

咨询机构或问询处——顾客支援室

关于健康保险费、资格条件、优惠等详细信息可通过访问国民健康保险工团官网或拨打总机(☎1577-1000)或外国语专线(英语、中文、越南语)咨询电话(☎033-811-2000)进行咨询。

国民健康保险工团官网 www.nhis.or.kr

医疗补助制度

医疗补助制度是指针对经济上有困难、负不起医疗费用的国民,由国家代替国民 支付医疗费用的制度。原则上外国人不属于医疗补助对象,但也有例外情况,就 是根据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外国人也可能成为医疗补助对象。医疗补助对象因 疾病、受伤、生育而需住院接受治疗时,由国家向医院支付医疗费。

适用对象

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中所规定的医疗补助受益权者(包含外国人)都可以获得医疗补助制度的优惠。

医疗补助制度适用对象 : 第1种受惠者和第2种受惠者资格一览表
第1种受惠者 第2种受惠者
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受惠者(无劳动能力的一代)、 灾民、义死伤者、国家有功者、无形文化财产拥有 者、脱北者、5 • 18民主运动有关者、收养儿童 (未满18岁)、流浪患者、无家可归者等 国民基本生活保障受益权者 (有劳动能力的一代)

本人负担金

医疗补助制度本人负担金 : 第1种受惠者和第2种受惠者在住院、访问门诊和药店时需要承担的金额一览表
分类 第1种受惠者
住院 免交补助费用
门诊
  • 诊所(1,000韩元)
  • 医院及综合医院(1,500韩元)
  • 上级综合医院(2,000韩元)
药店 500韩元(处方1张)
分类 第2种受惠者
住院 支付补助费用的10%
门诊
  • 诊所(1,000韩元)
  • 医院及综合医院(支付补助费用的15%)
  • 上级综合医院(15%医疗费)
药店 500韩元(处方1张)

医疗补助流程

医疗补助的受益人需首先向1次医疗补助机关提交申请,而后按照2次医疗补助机关、3 次医疗补助机关顺序使用。(存在例外情况)

  1. 1次
    诊所, 保健机关(保健所、保健支所、保健诊疗所)保健医疗院
    • 返回(医疗补助返回书)
    • 申请(医疗补助申请书)
  2. 2次
    医院, 综合医院
    • 返回(医疗补助返回书)
    • 申请(医疗补助申请书)
  3. 3次
    三级以上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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